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有关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为做好 2026 年度有关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须是省直有关单位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所属人员、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会员中的新文艺群体(以文艺工作为主业且在川缴纳社保,包括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组织、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社会组织中的文艺从业人员)。非民营组织文艺从业人员不得挂靠申报参评。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 号)规定的条件开展,详情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或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tj.scwyy.cn/)查阅。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 年12 月31 日。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的方式,开展有关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工作,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评审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 年7 月1 日1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8 月21 日18:00。
(三)经所在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初次提交至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31 日18:00。
(四)中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 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审核并提交至中评委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23 日 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 年9 月23 日至30日(上午 9:00—12:00,14:00—17:00)。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现场受理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纸质材料需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全、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中评委受理、中评委评审、中评办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创建业绩档案。为进一步规范职称业绩资料,审核记录业绩档案,申报人需在“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tj.scwyy.cn/)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具体流程:个人准备相关业绩材料→单位审核盖章→扫描上传至业绩平台(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带水印业绩资料,再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
1.是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的新文艺群体,可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结束后按程序提交至省文联。
2.省文联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所属人员,由省新文艺组织和文艺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审核推荐、报送;其他省直部门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所属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并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3.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报中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予以退回或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中评办复核
1.中评办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中评委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三次提交中评委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审核期间,中评委资格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申报人员须及时关注中评委资格初审结果,并按照中评委退回修改意见及时上传相应材料。
2.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附件 3),由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省新文艺组织和文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统一报送至中评办。
3.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六)中评委评审
1.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对部分有关申报人员,在送中评委评审之前,组织专家开展申报资格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新文艺群体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按照不低于同类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结合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直接申报中级艺术系列职称。
2.省直有关单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报送四川省文联中评委复审合格,申报人员成功缴费后,相应专业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需要委托评审的相关市直单位才提交。
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七)公示、审核确认、发文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后,对中评委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文联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
1.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由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省新文艺组织和文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到省文联 415 室领取评审通过人员《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申报人个人或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2.省文联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3.职称证书生成后,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失信人记入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主管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的宣传,做好政策引导。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须缴纳答辩费 60 元。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专业。2026 年省文联只接收省直有关单位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所属人员、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会员中的新文艺群体(以文艺工作为主业且在川缴纳社保,包括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组织、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社会组织中的文艺从业人员)艺术系列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三个艺术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相应的专业。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 2026 年12 月31 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个人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截止时间。
(三)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
(四)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缴费要求。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省新文艺组织和文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统一收集所推荐人员职称评审费用,一次性向指定账号汇款。材料报送地点: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415 室(红星路二段 85 号)。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专业目录
2.职称评审申报注册流程及联系电话
3.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2026年度)
3-1.2026 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3-2.审阅材料记录表
3-3.2026 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装订成册材料目录
3-4.2026 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 年6 月29 日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 年度有关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附近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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