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局、省直相关艺术单位,省内相关艺术院校、民营艺术院团和企业艺术院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我省舞蹈创作和提高舞蹈表演艺术水平,发现、鼓励、推出一批优秀编导、表演人才,促进我省舞蹈艺术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经研究,定于2017年6月下旬在泸州举办2017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文化局及申报单位做好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二、参赛办法和要求 (一)参赛单位为专业艺术院团(含艺术院校、民营和企业艺术团体),参赛选手应为在职演员或院校专业学生。 (二)参赛作品题材不限,舞种不限。创作应以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鼓励具有中国精神、巴蜀风格、四川地域特色的作品。参赛作品类型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 (三)参赛演员要注重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表现,在完成技术技巧的同时,力求准确表达作品形象的性格和情绪。 (四)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群舞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群舞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4人。2015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以后新创的舞蹈作品(含各类获奖作品)均可申报。决赛重复预赛节目。 (五)进入决赛的选手和团队一切费用自理。 三、奖项设置 比赛分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组和群舞项目组,分组别进行预赛和决赛。预赛以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决赛以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选。 (一)比赛奖项设:创作等次奖、表演等次奖、优秀作曲奖和优秀服装设计奖等奖项。 (二)奖项名额待预赛之后,根据所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原则上奖项数量不超过决赛参赛作品总数的30%。 (三)可根据比赛特殊情况决定是否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握。 四、作品申报 请各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四川省艺术研究院:《2017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报名表》一份(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填写);除群舞演员外,其它编导和演员各交1寸彩色照片3张;节目光盘一份,每张光盘报送内容仅限录制一个参赛节目,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1号5楼;邮编:610041;联系人:刘佳蔚,18602847075;张利拉,13982055123;传真:028-85533317。 预赛结束后,将于4月底前公布进入决赛名单。 五、其他 申报单位(个人)要在充分尊重他人著作权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他人作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如出现版权纠纷则取消该作品的评奖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报名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文化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