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化馆协会举办“年味中国”音频、摄影作品征集展播,面向全国基层群众征集与春节文化生活、民俗有关的,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原创音频和摄影作品,征集到的作品将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展播和群众投票,将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并向优秀作品作者发放奖品。 作品征集范围 一、音频作品 要求: 1.作品须以真人讲述春节文化、春节民俗故事为主题,内容 须适合用声音表达、呈现,符合收听规律,录音者应注意语言表 达礼仪。 2.作品应生动、形象、有感染力,注重讲述,注重故事内容, 体裁形式不限。原则上,作品时长应在 5 分钟左右,如对表现内 容确有需要,可以压缩或增加时长。原则上,作品应使用普通话录音,如对表现内容确有需要,可采用方言,但应尽量保证更多 群众可以听懂。 3.可以通过专业录音设备录音,也可以通过手机等进行录音; 音频格式可以是 mp3,wav,ogg,amr;录音口齿清晰,表达清楚;录音可以配音乐和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 二、摄影作品 要求: 1.作品须以乡村春节文化、民俗为主题,真实捕捉乡村群众 的春节文化生活,热闹的春节民俗。 2.拍摄者户籍不限,但作品必须拍摄于乡村。 3.作品须客观真实,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3-5 幅) 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须提供 JPEG 格式,长边不小于 3000 像素,含拍摄信息(EXIF)的电子文件。 4.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 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作品具体要求 音频、摄影作品通用要求 1.作品征集时间为 2017年1月22日到2月8日 2.作品提交时应配有标题及简短介绍文字,如创作过程、录 制(拍摄)地点等,作者须提供真实个人信息。 3.作品请提交至邮箱“178866121@qq.com”,标题请注明:“年味中国”投稿 4.所有提交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 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于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库, 并有权在相关媒体、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 再另付稿酬。 6.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上述要求。